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文明旅游”将作为附件纳入旅游合同。昨天,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采访时表示,需要通过法律、行政手段,来推动游客的文明旅游程度更快提高。
《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提出“要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
2012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300万人次;2013年前5个月,出境旅游超过3700万人次。一个“丁锦昊”相对于每年数千万出境游的中国游客来说,只是几千万分之一,但就这几千万分之一的游客素质出了问题,垃圾了整个中国游客形象,攀上世界“最差游客”榜。可见,每一位游客都是一张“国家名片”,在境外的一举一动,都事关整体形象,不可不慎。
一个人的问题好解决,整体素质提高就不那么容易了。中国游客文明素质问题并非今日始,专项治理也时见行动:2006年8月,国家旅游局启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两份游客行为规范——《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出国﹙境﹚旅游文明指南》。然而,与多年前相比,旅游陋习并未有太大改观。将“文明旅游”写入《旅游法》,立法初衷是良好的,但是立法容易执法难,凭一句与大多数景区旅游提示并无二致的“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期望值不高。
“旅游不文明,病源是‘公民不文明’而非‘公民旅游不文明’。”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媒体都在报道旅游不文明现象。几乎每个景区都遭遇过“到此一游”,有的在建筑物上,有的在石刻上,有的直接刻在树上。我觉得每一位游客都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除了脚印,不要给景区留下任何东西。时下,正是旅游旺季。一位位长途奔袭的旅游者就像一张张流动的名片,既展示着自己的形象,也展现着国民的素质、礼仪之邦的风采。
毋庸置疑,旅游者本就应该是文明的使者,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出境旅游,旅游者在放松身心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自己何尝不是这风景中的一部分呢?在领略壮美风景的时候,文明的言谈举止展示的是充满审美情趣的个人魅力,带给当地的是绵绵友谊,留下的是令人难忘的美好印象。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不但容易让行为人自身受到影响,其负面效应也可能迅速扩大,招致更多的人反感,徒增旅游者与当地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进而大大降低旅游质量。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就像一根毒刺,随时会给行为人自身和他人带来伤害,必须坚决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