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挺高与消费习惯及方式的转变,不用出门通过电话直接订购商品的电视购物越来越受欢迎。然而,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大多是被电视购物广告的宣传所吸引,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多未达到预期效果。同时,也由于虚假宣传、暴利运营、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缺失等原因,我国电视购物正逐渐失去民心近日,更是频频曝出某卫视违规播放购物短片广告而被停播其所有商业广告数日的处罚事件。
   电视购物行业之
鱼龙混杂早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电视购物的整治、禁播,每每都是一阵整治过后旺盛依然。那么,停播能否成为解决电视购物乱象的良方呢?


   策划编辑:蔡丽莹   2014年1月12日

      1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决定自1月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自1月9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1月1日实施后,全国各级卫视频道认真遵照执行,开局情况良好。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 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 据悉,目前在市场上,电视购物有两种模式,一种为独立运营的电视购物企业,另一种则是电视台运营的电视购物企业。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电视购物市场规模达到455亿元,从事电视购物的运营商近150家。2012年电视购物市场规模达到578.3亿元,电视购物行业已形成产业链。
 


       2014年开始才一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对两家卫视违规播购物短片广告的行为作出处罚。业内人士估算,停播时间较短的四川卫视损失也高达上千万。

      一段时间以来,电视购物这种“舶来品”在中国荧屏上火得有些过分,是电视台“致富”无法忽视的“一桶金”。第一个拿到广电总局牌照的湖南卫视快乐购物频道,据说一出手便发了财,当年收益就达4.6亿元人民币。此后,各大电视台均纷纷下海捞金,连央视也概莫能外。

“不要二千八,不要一千八,只要九十九带回家……”你曾被这样的电视购物广告“轰炸”过吗?近日,因购物广告超时,两家卫视台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暂 停”商业广告播出。该处罚令一出,立即收获叫好声一片,长期饱受电视购物广告“摧残”的网友纷纷吐槽,指责电视购物广告“恶心无下限、挣钱没底线”。
  
几乎每个卫视都有专门的电视购物时段:经不起推敲的“脑残”台词、撕心裂肺“叫卖”的主持人、“山寨”质量的产品、狂轰滥炸似的反复播出,让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不堪其扰。


 有违规就暂停所有商业广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不可谓不重。但对于规范电视商业广告和净化收视环境而言,这种重罚的确很有必要。

     电视不可能完全没有广告,但广告太多、播出时间太长,尤其是那些反复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对观众就成了一种“摧残” 。当然,观众有看与不看广告的选择权,但却无法控制电视是否播出和播出时长。另一方面,电视台自然希望广告越多越好,播出时间越长越好,因为广告是电视台的重要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观众的需求与电视台之间的利益就显得至关重要。

       

 事实上,电视购物行业之“鱼龙混杂”早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原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 通知》,要求上星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机构禁止播出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 居家购物节目。

 2014年1月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管理进一步细化,要求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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